根据《广西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,研究生新生入校后,需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,按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,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制订培养计划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对象
2022级博士、硕士研究生(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)
二、操作步骤
(一)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
1.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,查看学科培养方案,在导师或学院指导小组的指导下,填写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》(表格可在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—我的培养—培养计划”模块中下载)。
2.研究生按照选课计划,在“我的培养—培养计划填写”模块中勾选课程。同时将经导师确认签字后的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》扫描成pdf版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,纸质版交学院研究生院办公室存档。
(二)学院审核
1.学院结合培养方案设置情况,对学生提交的培养计划进行审核,操作路径:培养工作—培养计划审核
2.根据管理系统中“培养计划选课人数查看”功能,对研究生的计划选课情况进行分析,对选课人数达不到开课要求的课程进行调整。
(三)注意事项
1.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、学院审核时,需对照培养方案进行,学科方向以及导师规定的必修、必选课程必须选入至个人培养计划。
2.个人培养计划未完成前,可进行临时保存,只有待课程勾选完成、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》导师签字上传后,再进行“保存并提交培养计划”的操作。
3.选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一般情况下都必须修读,其课程修读情况如实记载在研究生个人成绩单上。
4.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院审核通过后,如因所选课程未达到规定人数而无法开课等原因需要调整的,研究生可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处理。
三、时间安排
2022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导师确定之后进行,个人培养计划制订以及学院审核工作需在2022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,超过规定时间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培养计划将无法提交。